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展播活动的工作方案》(鄂纪办〔2025〕5 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清风校园・廉洁同行”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展播活动,共收到二级单位作品154件。经评审,共评选出获奖作品45个、优秀组织单位2个。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四、优秀组织奖
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予以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电 话:0719-884601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