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根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双节”期间持续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守职责定位,压实政治责任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节点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用好各级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部署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各二级单位“一把手”要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组织并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等专项教育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政教育和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推动移风易俗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强化工作统筹,将“双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充分挖掘节日廉洁元素,开展节日纠风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树立廉洁勤俭的节日风气,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民风。同时,要重视对师生的关心关怀,加强值班值守人员的纪律要求和生活保障,持续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确保留校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三、强化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各级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过节之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利用“双节”关键节点,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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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