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校纪委向全体教职工及家属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一、严守职责使命,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坚守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部署、早要求、早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政教育。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家教家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明纪律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节日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酒驾醉驾、酒后上岗,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各部门在年末岁尾突击花钱。坚持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好元旦春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行为,革除不良习俗,树立文明新风。
各单位要坚决守好安全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带头践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尤其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及其他违反公共管理秩序行为,确保安全文明过节。
三、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继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情况,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现象。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节点亦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希望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守好心中的廉洁底线,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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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