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省纪委印发了严明节日纪律、防止“节日腐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节日纪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履行“两个责任”,严防“四风”反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把纠正“四风”、防止节日腐败工作抓深抓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形成“节日反腐”高压态势,坚决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处顶风违纪。节日期间,校纪委将加强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举报电话:0719—8846010,举报信箱:yysz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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