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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二次专题学习会召开

作者: 任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08

12月8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二次专题学习会(扩大)在1号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校长付永昌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学习会。

付永昌在总结讲话中对我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层、分类、全覆盖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把握学习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就是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要着重把握省委决定中的十个“深刻学习领会”。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文,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握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三是扎实开展工作。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力量,抢抓高等教育发展机遇,为把学校建设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而奋斗。四是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全面准确深入,要坚持正面宣传,把好基调、把好方向,不走样、不偏向,牢牢掌握宣传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确保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新媒体平台以及课堂、讲坛、论坛、报告会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渠道。要密切关注网上网下舆情,及时发现和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好解疑释惑、正面引导,要旗帜鲜明地批驳错误思想观点,明辨是非、正本清源。

会上,党委副书记周明华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党委常委、副校长吴冰传达了中共湖北省委、十堰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党委常委、副校长陈俊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五部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并作主题发言。

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王进,科研处处长饶咬成、学工处处长张斯民、教育学院院长郑传芹作了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编辑:潘彦冰 责编:刘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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