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聚焦   >   正文

迟到17分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堰市整肃会风会纪

作者:    信息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18-03-04

人民网 2018-02-17 09:28:39

“市林业局工会主席王小妹未认真阅读会议通知文件有关要求,迟到17分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月12日,十堰市纪委一份“辣眼”的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刷爆该市党员干部“朋友圈”。

2月9日,十堰市召开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共有15名领导干部无故缺席、未按时参会。该市纪委快查快处,并进行公开通报。

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朱富有擅自安排工作人员代会,对抗组织调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兴慧负有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黄宏伟,副主席、党组成员孟桂华会议迟到7分钟,分别被诫勉谈话;市邮政管理局干部李蓉、刘巍迟到15分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名违反会风会纪的干部中,作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4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问责力度之大、问责之严,在十堰市尚属首次。“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关系党风。此次处理,充分体现我们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东灵说。

“执纪问责越来越严,其实是对干事创业干部的一种激励和保护。这是最好的‘新年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冯娟在工作群里“点赞”。(记者戴文辉、通讯员陈燕

    CopyRight @ 2019 汉江师范学院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汉江师范学院集贤楼二楼2-24  举报电话:8846011 举报信箱:hjsfxy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