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各大媒体都在宣传报道新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大高校知名学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的专家纷纷通过电视演播室、在线访谈等进行权威解读。通过学习,受益匪浅。个人也有一点粗浅的体会,在此向领导们汇报。不足之处,敬请不吝赐教、批评指正。我们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强化了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彰显了时代性,为争做依规遵纪守法好党员指明了方向。
从字面涵义来理解,政治纪律既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
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
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不断完善制度。本次修订,全文新增11条,仅在政治纪律方面就新增了5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条例》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充实完善彰显了时代性
一是“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开宗明义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对该行为的处分规定,就是要促使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条例》进一步明确对上述行为的纪律处分,有利于正本清源,进一步发挥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作用。
三是完善对党忠诚老实的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将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两面派、两面人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透支党的信誉,影响党的形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都改变不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实质。重大事项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条例》把党章中关于党员对党忠诚老实的义务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既是规范约束,也是警醒教育,有利于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和程序观念。
四是完善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条例》充实完善上述规定,有利于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五是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充实完善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条例》重申我们党关于“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一贯要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六是强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条例》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促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保证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抓好新修订的《条例》贯彻执行的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执纪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和担当,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更不是不作为不担当,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敬畏来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依规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