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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通报5起大操大办典型案件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8-31

近期,襄阳市集中查处了一批大操大办典型案件,对5起大操大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今年以来,特别是《襄阳市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下发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但仍有少数地方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5起案例分别是:

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纪委书记余勤生大操大办案。2014年3月20日,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纪委书记余勤生在世纪春天酒店为其子举办结婚庆典,当日婚礼设宴席13桌,接受除亲戚外的人员的礼金14900元。余勤生为儿子大办婚事,未向组织报告。2014年7月29日,宜城市纪委给予余勤生党内警告处分,所收非亲属礼金全部收缴。

宜城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汪中宝违规操办升学宴案。2014年8月6日,宜城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汪中宝及其妻子王冬梅(市人民医院职工),在市华怡商务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邀请同学2家及同事2家参加,收取非亲属礼金600元。2014年8月13日,宜城市纪委给予汪中宝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参与操办汪中宝儿子升学宴的宜城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副主任王力诫勉谈话。

襄城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杨艳玲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婚宴案。2014年5月1日,杨艳玲在合美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邀请襄城区教育局机关、二级单位、区属部分中小学校负责人等利害关系人员115人,收受非亲属礼金25200元。2014年8月13日,襄城区纪委给予杨艳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杨艳玲将收取的25200元礼金退还给相关人。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耀辉违规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宴案。2014年7月13日,杨耀辉在襄阳市富贵酒轩为女儿举办满月酒,邀请同学及同事等非亲属人员33人,收受非亲属礼金6400元整。事后,杨耀辉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市特警支队政委李旭勇对杨耀辉所在的二大队大队长章鹏及副大队长龙登进行了约谈;鉴于市公安系统近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较多,8月14日,市纪委约谈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南漳县高级中学副校长叶大钢违规为儿子操办生日宴案。2014年6月22日,南漳县高级中学副校长叶大钢在南漳县城关镇未来城大酒店给儿子叶兆俊举办12岁生日宴会,邀请同事及同学等非亲属人员16户,收取非亲属礼金3900元。2014年8月18日,南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大钢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教育管理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遏制大操大办行为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加大对大操大办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新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视作顶风违纪严肃查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来 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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