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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作者: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发布时间: 2016-04-12

1、武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兰智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违规给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和副局长杜国东、县移民局副局长林从明、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贾庙站站长汪大刚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杰、杜国东、林从明、李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大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贾庙乡党委委员、大崎山林场场长方小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淋山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熊勇,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英山县政协祖统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徐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夏志坚,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蕲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胡景雄,违规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蕲春县张塝镇塔林村村委会副主任贺金树,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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